关于选择获取社保对账单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参保人:
为倡导低碳环保,2018年,本市将继续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社保自助终端等方式为参保人提供电子版社保对账单,不主动邮寄纸质对账单。如果参保人仍想取得纸质对账单或者想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对账单,可以在2018年10月20日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变更;也可以通过个人登录社保网上平台自助申报选择。参保人如未选择获取对账单方式,社保系统将默认通过网上查询方式获取对账单。选择获取对账单方式的具体方法请见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pg.gov.cn/)
平谷区社保中心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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