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看过来——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申报对象


  参加衢州市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各类企业、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外)2021年12月底前参保缴费的职工、雇主及雇工(以下统称“职工”)。


  注意:已完成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申报的人员,用人单位无需申报本年度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工资。


  申报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文件规定,申报2021年度职工工资收入。


  申报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省里统一部署,用人单位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浙江政务服网(https://www.zj.gov.cn/),选择“政务服务”,定位选择单位所在参保地(衢州市、柯城区或衢江区),点击“登录”,通过法人账户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法人账号。


  


   2.搜索“参保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核定”,点击“在线办理”,再点击新页面下方的“进入办事”。


  


  


   3.选择申报方式,参保人员较少单位选择“按人录入”,输入职工身份证号和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4.如参保职工人数较多,建议选择“批量导盘”方式申报。填写下载模板中职工的“上年度月工资收入”后,再将模板“批量导入”。


  


  


   5.“按人录入”或“批量导盘”完成后,上传经职工签字确认的汇总表图片。


  


   6.再次核对确认申报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本次申报操作完成。


  


  


  相关问题解答


  问:社保缴费工资申报有什么要求?


  答: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相关统计口径,如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不得少报、漏报、瞒报。申报的职工工资收入应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并由用人单位存档备查。


  问:2022年缴费基数何时启用?


  答:2022年缴费基数启用时间将根据浙江省统一规定执行。2022年缴费基数启用前,暂按当前缴费基数和比例征收;启用后,将对在职人员和本年度退休人员2022年1月起的社会保险费进行差额结算,新基数高于原基数的,将补收单位缴纳部分及个人缴纳部分,反之则退收。


  问:用人单位错过申报时间如何处理?


  答:用人单位逾期未按规定申报职工工资收入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按职工原缴费基数的110%核定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并报送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


如需进一步了解申报相关事宜,请咨询市区相应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电话:
市本级:3073662;
柯城区:3032631、3047079;
衢江区:3838713、3838640。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文:朱健杨
编辑:王好
一审:陈琪、王晓乙、柴鑫鹏
二审:周宏波
三审:马俊兵

  (注:市人力社保局为衢州发布矩阵成员单位,其发布内容已授权衢州发布使用。转载请注明来自衢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