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社保缴费标准有新变化!一文带您了解参保缴费事项!
注意啦!
2025年1月1日起,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有变化!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139号)规定:
2025年1月1日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4433元至22164元之间自行申报缴费。
请办理一卡通委托代扣的缴费人
提前在绑定的银行账户中
存足款项哦!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表
(2025年1月起)
备注:2025年1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为4433元/月,最高为22164元/月;2024年7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为4433元/月,最高为22164元/月。
为了让灵活就业人员能更加便利地办理业务,我们也特别整理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常见业务办理路径。
一、参保登记
1、“i厦门”App
打开“i厦门”App,登录后在首页搜索“税务社保业务”,进入之后在【参保办理】模块中,点击【灵活就业参保】即可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2、“闽政通”App
打开“闽政通”App,登录并且定位选择厦门后在首页下方点击【本地】-【部门专区】-【厦门市税务局】-【税务社保业务】-【参保办理】-【灵活就业参保】模块即可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3、“电子税务局”App
也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App进行参保登记,首页定位厦门,点击下方【办&查】-【社保业务】-【参停保办理】,根据户籍和持有居住证情况选择不同模块即可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二、申报缴纳
1、“i厦门”App
打开“i厦门”App,登录之后在首页搜索“税务社保业务”,进入之后选择【社保费缴纳】-【社保申报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申报缴纳】模块可自行或代他人缴纳社保费。
2、“闽政通”App
打开“闽政通”App,登录并且定位选择厦门后在首页下方点击【本地】-【部门专区】-【厦门市税务局】-【税务社保业务】-【社保费缴纳】-【社保申报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申报缴纳】模块可自行或代他人缴纳社保费。
3、“电子税务局”App
也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App进行线上缴费,首页定位厦门后,点击下方【办&查】-【社保业务】-【社保费缴纳】-【社保费申报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申报缴纳】模块可自行或代他人缴纳社保费。
三、缴费档次调整申报
2025年度缴费工资调整申报集中办理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月31日。对于已经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采取“不变不报”的原则,即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不变更的,无需办理调整申报,税务机关将按原缴费档次作为其社会保险2025年度的缴费档次;如有需要变更缴费档次的,可凭身份证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调整申报,税务机关将以调整申报后的缴费档次为准。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