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王吉成律师说法】公司不交社保怎么办?
公司不交社保怎么办?6步教你拿回补偿金+补缴社保
作者:王吉成律师 | 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
在日常法律咨询中,不少劳动者都问过我同样的问题:“公司没有给我缴纳社保,该怎么办?向哪个部门投诉最有效?”这类问题涉及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常常成为劳动争议的热点。今天,王吉成律师就来为大家梳理,公司未缴纳社保的应对方法,帮助大家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劳动者要求补缴社保,向哪个部门投诉最管用?
不少人遇到公司不缴社保的情况时,不知道应该去哪里投诉。有人说去社保中心,有人建议去劳动监察大队,还有人提议去税务局。那么,哪种方法最有效呢?
第一类情况:公司完全未缴社保
- 携带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材料到社保中心稽核科提交《补缴申请表》。
- 如果公司不配合,可以凭社保中心出具的《稽核整改通知书》到税务局申请强制划扣。
- 如果60日内仍未处理,可以向人社局行政复议科投诉社保中心的不作为。
第二类情况:社保缴费基数不足
- 到税务局举报公司虚假申报(需提供银行流水证明实际工资)。
- 要求税务局重新核定缴费基数并追缴差额。
- 如果对税务局的处理结果不服,可以申请税务行政复议。
第三类情况:无劳动合同
-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有权约谈公司负责人,并要求公司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员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劳动合同备案、社保缴纳明细、近12个月工资发放凭证等。
- 如果劳动监察发现公司未缴纳社保,可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出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如果公司逾期不改正,可能面临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劳动监察程序通常能快速促使公司整改,建议劳动者优先启动监察程序,再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最后到社保中心申请补缴社保。
注意:以上流程可能因各地政策不同而有所调整,具体情况应以当地规定为准。
二、劳动者投诉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劳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可以准备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牌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文件。
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规定,社保部门需在60日内出具《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公司收到通知后应在15日内完成补缴。若公司未按时补缴,将面临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或者欠缴金额1-3倍的行政罚款。
三、劳动者能否通过起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很多人以为公司没交社保,可以直接起诉公司要求补缴,但实际上,这个问题并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社保补缴问题应由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而不是通过法院解决。因此,劳动者应按照前述投诉流程进行处理,而不是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四、劳动者自费缴纳社保,能否起诉公司返还?
可以。如果劳动者因为公司未缴纳社保而自行垫付了社保费用,是可以向法院起诉公司要求返还的。
从法律角度来看,劳动者个人缴纳社保的行为并不免除公司应缴社保的法定义务。公司因此获得了利益,而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损害,这种情况属于不当得利。根据《民法典》第985条的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的利益,受损失的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因此,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返还其本应承担的社保费用。
五、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能否主张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如果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操作如下:
- 先向公司发送《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 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在试用期未缴社保,但转正后已补缴,或者虽然缴纳但基数不足,是否能主张经济补偿金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
六、劳动者自愿放弃缴纳社保,还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有些公司在员工入职时,会让劳动者签署《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但这种做法并不合法。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判决存在分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第23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与公司约定不缴社保的,仍有权请求经济补偿,法院应予支持。但由于该司法解释尚未正式实施,劳动者在签署类似承诺书时应慎重考虑。
总结
如果公司未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通过社保中心、税务局、劳动监察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且可以根据情况主张补缴社保或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自行缴纳了社保,也可以起诉公司返还费用。对于“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司法实践存在争议,劳动者应谨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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