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方便市民近期在人社窗口大厅办事,全力做好服务工作;同时,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避免人群密集场所潜在防控风险,有效防止疫情通过人社政务服务大厅传播蔓延,按照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现就近期区级人社政务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社政务服务时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和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人社政务服务将于2020年2月3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起正常对外服务(咨询电话:0833—2134486)。


   二、办事大厅防控须知


   1.人社政务服务大厅是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市民朋友前往办事需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


   2.体温异常或有感冒咳嗽症状者请勿进入,迅速去医疗机构就诊。


   3.建议广大市民合理安排需要办理的事项,不是特别紧急的事项,尽量延后到疫情平稳后再来办理。如确须办理,尽量错过高峰时段。


   三、推行网办和邮寄代办


   全面推行社保网办,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市民朋友尽量不出门,人社业务尽可能通过网上办理。


   (一)社会保障服务


   1.开通工伤保障绿色通道


   开辟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障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处理。为避免交叉感染风险,请各经办人员提前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833—2101726)。


   2.确保待遇享受


   全力保障各项养老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在防疫期间,对于领取社保待遇人员未按期进行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待疫情稳定后请及时进行资格认证。


   3.倡导网上经办和预约服务


   2020年2月3日起,单位缴纳社保费尽量采取对公转账方式;单位进行社保业务申报时,建议登录乐山市社保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scls.lss.gov.cn:8888/lswtqt)使用网上经办方式办理社保申报业务。若确需到中心社保服务大厅办理业务时,请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进行防疫检测或监测。为保护健康安全,请尽量减少在高峰时间段(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前往社保服务大厅。


  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缴费凭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待遇证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缴费明细》相关证明的打印,建议通过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cls.lss.gov.cn),点击“社保网厅”,实名注册后自助打印加盖电子章的以上证明(该证明有验证码和二维码,支持电子验证)。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建议扫描下方二维码,输入个人基本信息并选择险种进行缴费。


  为避免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如确需前往中心社保服务大厅或基层网点办事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预约电话预约办事时间,市中区社保中心相关业务咨询电话如下:


  单位网上经办:0833—2101716;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0833—2101716;


  社保卡业务:0833—2138489;


  财务股:0833—2101963;


  机保股:0833—2128955;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0833—2101726;


  养老金发放以及领取资格认证业务:0833—2101726。


  4.倡导手机认证


   享受社保待遇的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建议使用手机下载并安装《四川e社保》APP,更新后进入APP进行认证。


   5.倡导延后办理


   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应及时受理。对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详见《乐山市市中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关于做好疫情期间社保经办服务的温馨提示》,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马铺路123号,联系电话:0833-2101826。


  (二)就业创业服务


   1.办理“就、失业登记”“失业保险”“就业援助对象申请”等业务:


   (1)手机扫描关注“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根据需要办理相关事项。


   (2)登录“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119.6.84.89),根据需要办理相关事项。


   2.相关业务办理联系方式。就业援助对象申请:联系电话0833—2131269;失业保险业务经办:联系电话0833—2124508;技能培训咨询电话:0833—2127357;企业职工档案查询、预约电话:0833—2411875。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马铺路123号,联系电话:0833-2124580。


   (三)行政确认业务


  1.工伤认定。疫情防控期间,若有职工发生工伤情况,用人单位或职工可先通过电话进行申报,或者邮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因疫情未及时报送工伤认定申请资料的,被延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延后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时限,在疫情解除前一个月内,取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报办理时限,不会因未按时申报而延后审批时间,确保申请人合法权益不受影响。


   3.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或有军龄等视同缴费年限的个体参保人员正常退休审批。


  (1)在2020年1月1日之后才达到退休条件的,暂不办理退休审批,待今年6月份新的省平工资公布后开始办理;


  (2)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已达到退休条件的,可通过电话预约方式申请办理。


   4.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缴审核,可通过电话预约方式申请办理。


   以上由社会保险股所有行政确认业务在疫情防控期间优先选择电话预约、邮寄资料的方式提出申请,尽量减少前往人社服务窗口。区人社局社保股咨询电话:0833—2131676 ;区就促中心档案管理咨询电话:0833—2411875 ;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咨询电话:0833—2137353;邮寄资料地址:市中区马铺路123号区人社局社保股609号办公室。


   (四)事业人事和工资福利业务


   疫情防控期间,事业人事和工资福利业务全面受理电话、党政网办理事项。事业人事业务联系电话:0833—2131732、2101618;工资福利业务联系电话:0833—2109321。地址:市中区马铺路123号区人社局事业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股712号办公室。


  (五)劳动保障监察业务


   全面受理电话、网办和快递代办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第一时间回复收到的投诉或举报。疫情期间,实行以手机拍照材料代替纸质材料的申报机制,待疫情结束后根据需要提交纸质材料,一次性进行现场验证。1.举报投诉电话:0833-12345;2.联系电话:0833—2410926;QQ号码:120776861,邮箱:120776861@qq.com;3.快递送达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马铺路123号,收件人:乐山市市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六)劳动争议仲裁业务


   原定于2020年2月3—7日开庭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止审理,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参加2月10日及其之后庭审活动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通过邮寄、电话等方式申请延期开庭或中止审理,经审查后,符合相关条件的予以准许。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适用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在2020年2月3—7日期间,当事人确需提交仲裁申请的,可与乐山市市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电话联系后,通过邮寄等方式提交仲裁申请。


   联系电话:0833—2101126,2608694。邮寄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马铺路123号808、810办公室。


  (七)人力资源市场服务


   1.就业招聘服务。暂停举办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周二日常及大型现场招聘会,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在此期间,请有需求的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登录乐山人才服务网(http://lsrc114.lsszq.gov.cn/index.asp)、乐山公共招聘网(http://ls.scggzp.org.cn:8123/jysite/)进行招聘、求职,咨询电话:0833-2123912。


   2.人事代理服务。档案查询可登录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http:119.6.84.89:8086)查询,如需办理调档、查询、证明材料等业务,请拨打电话预约办理,咨询电话:0833-2448353。


  3.培训服务。可咨询创业培训、技能培训、企业岗前培训及在岗培训等相关业务,咨询电话0833-2123920。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780号,联系电话:0833-2123870。


   众志成城防控疫情,人社服务永远在线。感谢广大市民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信任,此次政务服务调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