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评论员 沙元森


  媒体报道,极越汽车到了危急关头。这家曾经被誉为造车新势力的汽车公司近来销量始终在低位徘徊。12月11日下午,极越CEO夏一平发布内部信承认,公司目前正遇到困难,需要立即调整,并提出了合并职能重复的部门与岗位等一系列举措。


  企业在逆境中谋求自救,精神可嘉,但是让人始料未及的是,极越汽车竟然推出了“自费上班”和“自行缴纳社保”的举措。


  媒体报道,极越员工11月份的工资已经到账,11月、12月的社保需要自行缴纳,选择留下来的少数员工从12月开始无法正常领取薪资。由此可见,所谓“自费”“自行”都不是真正的自愿,不过是企业美化“拖欠”的说辞。


  销售不景气,资金紧张是现实,企业需要量入为出过紧日子。但是,企业的自救应当依法依规,不能因为“手头紧”就无视员工的劳动权益。


  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以上规定意味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不能通过约定排除或者变更。即使劳动合同中出现员工愿意自行缴纳社保的条款,该条款也是无效的。


  极越汽车以员工“自费”“自行”之名,逃避法律的刚性要求,可能是降低经营成本的权宜之计,但是,此举也给员工带来了损害劳动权益的风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等相关部门应该及时介入,予以纠正。


  极越汽车曾由两大知名企业控股,也算是“含着金钥匙”出生,公司高管不应该对基本的法律常识一无所知。此时如此任性,大概是觉得反正已经“山穷水尽”,再怎么折腾也不会付出更多实质性代价,毕竟他们还在给员工“画大饼”,执法部门不会要求太严格。其实,这也是“我弱我有理”的想当然看法。


  困难企业固然要努力自救,但是实在经营不下去,也不一定非要拉着员工“一条道走到黑”。在保障员工权益的前提下,依法裁员或者破产都是可选项。对有理想有能力的企业家来说,企业破产也未必是创业的终点,只要坚守依法合规经营的底线,将来也许还会东山再起。一旦突破了法律的底线,就很难获得触底反弹的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