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调整缴费基数


  怎么申报?


  如何操作?


  今天就给大家讲一讲~


  网上申报缴费基数操作流程


  01


  登录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


  (http://zbrsyw.zibo.gov.cn/web/sbwsfwdt)。


  ●领取数字证书的单位,请用Ukey登录;


  ●未领取数字证书的单位,及时到市政务中心大厅一楼领取数字证书或办理无Ukey登录。


  02


  选择“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录入缴费基数申报时,应按职工上年度月应发放工资总额据实录入,不能直接按缴费基数下限录入。


  具体为


  年工资总额是指职工上年度应发工资总额,发放月数为上年度工资发放月数;其中,当年新招用员工年工资总额为起薪月应发工资,发放月数为一个月。


  03


  当年减少人员(含退休人员)也应通过“减员职工缴费基数申报”如实申报缴费基数。


  04


  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并打印《2021年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和《2021年参保单位减员职工缴费基数申报表》。《申报表》必须经职工本人认可并签字。


  市直管企业请将职工签字确认后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发送至市社保中心企业养老保险科邮箱。文件命名为0300XXXXXX(单位编号)+单位名称。


  ●其中:


  中小微企业发送至zbqyylbx01@163.com,


  大型企业、社会组织等其他单位发送至zbqyylbx02@163.com。


  区县属企业请关注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具体通知。


  05


  点击下一步,提交网上变更缴费基数申报(含减员职工申报)。


  06


  社保经办人员将按申报顺序进行审核,单位可通过首页“概况信息”查看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的,可点击“社会保险”→“社保缴费”查看当月应缴和缴费基数差额明细。


  审核不通过应如何处理


  审核不通过的,一般原因为:


  ▲单位未申报减员职工缴费基数。单位若本年度内存在减员人员,则需通过网上服务大厅“社会保险”-“减员职工缴费基数申报”功能点进行申报,不得仅申报在职人员。


  ▲单位申报缴费基数后未完成审核即办理了人员增加或减少,造成申报基数时人员与现单位人员不一致,无法调整缴费基数。遇到这种情况,单位需按现有在职和减员人员,重新进行缴费基数申报。


  特殊情况,可拨打12333查询相应社保经办机构科室电话具体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