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根据石家庄市市场租金水平,自2023年1月1日起,符合石家庄市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每人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12000元。


  提供石家庄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登记租赁合同的,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每人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15000元。


来源: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河北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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