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开具


  职工缴存证明


  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时


  可以申请完成“住房公积金


  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简称“电子码”)


  以统一“电子码”代替


  原有3项纸质证明


  提供给异地公积金中心


  核查缴存、贷款等情况使用


  公积金中心向职工


  提供实时在线开具、


  后台自动查验等服务


  实现住房公积金


  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申请方法


  ↓↓↓


   1、扫码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选择“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


   2、登录后,进入“服务”页卡,选择“业务办理电子码”。


   3、核对个人信息,提交后即可获得“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


  温馨提示


   1、职工申请完成后,切不可向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以外人员展示电子码,以免个人信息外泄。


   2、电子码申请当天24点自动失效,电子码被查询后即失效。


  来源:中国普法


  出品:中共硚口区委宣传部 硚口区融媒体中心


  版权声明


  1.“硚口发布”公众号不仅是硚口区委区政府唯一的官宣平台,也是硚口区融媒体中心官方新媒体平台,凡注明原创推文,均为版权作品。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否则视为抄袭侵权。


  2.非原创推文中使用的图片、文字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原作者的合法权益,请与“硚口发布”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


  3.欢迎向“硚口发布”投稿。投稿邮箱:qkxxfb@126.com。


  传播硚口好声音


  讲述硚口好故事


  分享


  收藏


  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