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为全力支持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缓解加装电梯业主筹资难问题


  帮助解决好


  老旧小区居民“上楼难”问题


  近日


  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出台了


  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提取公积金实施办法


  进一步拓宽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


  也就是说


  即日起,我市范围内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可以提取公积金了


  此举


  可谓为我市“旧楼改造”工作


  锦上添花


  同时


  提升了百姓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


  惠民生、促发展的积极作用


  具体办理要求如下


  一、提取条件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除应具备《延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指引》中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出资增设电梯本套住宅产权的家庭成员。


  2、无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账户质押担保情况。


  3、申请提取人员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二、提取额度住宅产权家庭成员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费用扣除政府补贴后的家庭分摊金额。


  三、提取时限和次数自增设电梯费用发票(收据)开具日期五年内只可以此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四、提取需提供的材料


  1、增设电梯职工的房屋所有权证及身份证原件;


  2、增设电梯的使用登记证书原件或有关部门审批文件等相关资料,加装电梯工程费用发票(收据)及分摊方案原件;


  3、房屋所有权人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及身份证原件,家庭其他成员提取,需提供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