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公积金新增一项提取政策!快看你是否用得着!
好消息!
为全力支持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缓解加装电梯业主筹资难问题
帮助解决好
老旧小区居民“上楼难”问题
近日
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出台了
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提取公积金实施办法
进一步拓宽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
也就是说
即日起,我市范围内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可以提取公积金了
此举
可谓为我市“旧楼改造”工作
锦上添花
同时
提升了百姓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
惠民生、促发展的积极作用
具体办理要求如下
一、提取条件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除应具备《延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指引》中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出资增设电梯本套住宅产权的家庭成员。
2、无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账户质押担保情况。
3、申请提取人员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二、提取额度住宅产权家庭成员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费用扣除政府补贴后的家庭分摊金额。
三、提取时限和次数自增设电梯费用发票(收据)开具日期五年内只可以此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四、提取需提供的材料
1、增设电梯职工的房屋所有权证及身份证原件;
2、增设电梯的使用登记证书原件或有关部门审批文件等相关资料,加装电梯工程费用发票(收据)及分摊方案原件;
3、房屋所有权人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及身份证原件,家庭其他成员提取,需提供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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