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户口的新生儿,出生当年可享受医保待遇
近日,多名网友咨询关于新生儿医保何时办理、孩子医保如何报销等问题。17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科长刘剑。他表示,我市户口的新生儿,出生当年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具体来说,凡是我市户口的新生儿,只要父母一方是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持新生儿的户口本、父母参保一方的身份证及参保证明(可在本地医保部门业务大厅自助打印),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属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出生当年可免费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如果新生儿是我市户口,但父母双方都不是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并足额缴费,出生当年可享受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若是新生儿非我市户口,则不能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刘剑介绍,自2020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不再向个人(家庭)账户分配资金,全面开展门诊统筹,原个人(家庭)账户结余资金不清零。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按照“属地管理、片区医疗”的原则,参保人员就医实行定点管理。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高校校医院(医务室)等基层医疗机构。
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50%(药品甲乙类按照药品目录执行);2021年度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60元/人。住院期间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依照我市就医管理办法,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居民可按照相应政策报销。
(洛报融媒 记者 仝景菁 通讯员 黄丛魁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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