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5月15日,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由分管领导带队,做客大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就贯彻落实“两个条例”、“一件事一次办”、公积金贷款和提取等政策问题,向来电市民进行解答。


  活动期间专家现场接听电话22件,解答9件,转办13件。


  ▲ 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 王芳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苏斌


  此外,为进一步提高12345热线平台话务人员业务水平,上线专家针对当日企业群众高频事项、热点难点等问题以及最新政策,现场对话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 培训现场


  市营商局


  问:通过新闻得知,咱们大连市已经有200多项“一件事”能够“一次办”了,请问我孩子刚刚出生,要办理的证件很多,可以享受“新生儿一件事”的待遇吗?具体是什么办理流程?


  答:“新生儿一件事”已于2022年5月份上线。新生儿出生后,出生医学证明可以第一时间在出生医院办理,这也是大部分新生儿父母习惯性选择,为此,线上办理是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作为前置项,并将其他单个事项申请材料进行整合。依据办理指南,在线办理“新生儿一件事”是有一定限制条件的,即新生儿为婚生子女;父母双方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均为大连市户籍居民;父母双方民族一致。如不适用“新生儿一件事”情形,需分别进行单项申请,可以前往相应部门办理,不受以上受理条件限制。


  如果您符合上述申请条件,就可以登录大连政务服务网进行“新生儿一件事”申报。届时进入大连政务服务网,点击“一件事办理”进入专区,选择“自然人复杂一件事”,找到“新生儿一件事”并点击立即办理,按照服务导引就可以为孩子一次办理相关证件。


  问:听说上海那面都能“一站服务、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啦,咱们大连也在往这个方向发展吗?


  答:大连市政务服务中心率先完成了“综合窗口”优化升级,于2022年2月28日正式投入运行。


  “综合窗口”分类设置了综合业务窗口、企业开办窗口、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窗口、中省直业务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进一步整合了政务服务资源,提高了审批事项集成度和共享度,优化了窗口设置和人员配备,能够让企业群众办事更方便、更高效,充分体验到“一站服务、一次告知、一窗受理”


  此外,“24小时自助服务办理区”,16台自助设备可全天候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自助服务,让办事人享受全过程自助办理服务。办事人扫描身份证即可进入专区自助办理相关业务。


  问:我是大连人,现在在锦州回不去,有个“单位参保登记”业务需要办理,但是手续都在我手中,办事人员无法去办理,遇到这样情况该怎么办?


  答:2022年,大连市会同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盘锦市、葫芦岛市沿海五城市,开展了沿海六市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域通办方面的合作,2022年5月,“沿海六市通办”正式上线。


  目前,已实现40个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办理和异地代收代办,其中就有您要办理的“单位参保登记”业务,同时,“区域通办”线下办理地点多达148个,已延伸至区县层级。可以说,您在省内其他五个沿海城市中的任意一座城市,无论是线上“网办”还是线下窗口办理,都可以享受到和大连一样的办事效率。


  要是您使用网络比较方便的话,我建议您可以直接登录六个沿海城市中任一城市的政务服务网,进入“沿海六市通办”专区,点击立即办理,按照服务导引就可以一次办理完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问:什么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消费类:现金购房、偿还公贷、按月划扣偿还公贷、提前部分偿还公贷、提前全部偿还公贷、偿还组贷(公)、偿还组贷、偿还商贷、提前偿还商贷、偿还组贷(商)、代扣偿还商贷、无自有住房且租住住房、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照顾困难职工类:低保、重大疾病、子女上大学、丧失劳动能力、大龄失业2年以上、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等)。


  销户类:退休、出境定居、死亡、外市封存半年、退出自愿缴存。


  问:《大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暂行办法》缴存对象包括哪些?


  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的个体工商户及雇工、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就业等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人自愿缴存者),可按照《暂行办法》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不在个人自愿缴存的范围内。“在职职工”根据《大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认定。


  问:我想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什么条件?


  答:(1)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包括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港澳台同胞、享有外国永久居留权的华侨及外国人。


  (2)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180天,并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其中灵活就业人员需缴存12个月以上)。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冻结、销户等非正常状态或连续欠缴超过65天(含)的,不予贷款。


  (3)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借款人家庭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包括夫妻双方名下公积金贷款,含异地公积金贷款和贴息贷款)。


  (6)本人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城镇自住普通住房,并以该购建房屋作为抵押物。


  (7)借款人及配偶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


  (8)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有关手续、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9)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并经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定的资产作为担保,用于抵押的房屋,应权属明晰,且不影响抵押权实现。


  (10)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问:目前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贷款多少钱?


  答:我市最高贷款额度是:


  (1)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单人45万元,双人80万元;


  (2) 其他区域单人40万元,双人67万元。


  影响贷款额度的因素主要有: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账户余额、借款人年龄、所购房屋情况、公积金贷款已贷情况、商贷剩余本金等。职工可通过大连公积金中心线上各渠道,包括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网上服务厅等渠道进行贷款额度试算。


  问:办理公积金贷款最长可以贷款多少年?


  答:贷款最长期限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确定。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 且必须是整数年。


  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贷款期限与抵押房屋房龄之和不得超过50年。房龄指房屋竣工验收日至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年限。


  若借款人为双人,一般以主借款人的可贷款期限作为最长贷款期限。


  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稽查支队(或大队)受理哪些投诉举报案件?


  答:(一)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


  (二)单位逾期不缴、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三)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或他人住房公积金的;


  (四)以欺骗手段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五)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转移、启封手续的;


  (六)单位不按规定办理名称、地址、职工情况变更登记的。


  未完待续


  大家可于活动时间内,拨打12345热线,届时将有行业专家现场解答您关心的热点政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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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市营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高依


  校对:董亚楠


  审核: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