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已提前“瘦身”
◆天水日报记者吕薇
近日,一则“9月起,公积金提取手续大瘦身”的消息受到了不少市民的关注。9月1日,记者就我市提取公积金有关手续采访了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据悉,虽然我市公积金提取政策本月并未进行调整,但办事流程早在今年3月份就已经瘦了一次身。
“本来8月份就打算要提取的,后来看到新闻说是9月份提取的话手续能简化不少,我就又等了两个星期。”在位于秦州区新华路房地产大厦大厅内,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王萍告诉记者,自己参加工作两年多来一直租房子住,当天专门前来咨询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听以前取过公积金的朋友说必须提供房东的房产证复印件,工作人员还会评估房租真实性等,手续挺复杂的。但我到现场咨询得知,只需要租房协议和无房证明就行,一问才知道原来这些手续在今年3月份就已经简化了。”
据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通知,今年9月1日起,国管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将进行简化,使用国管公积金购买二手房的人群以及退休人员将实现“零材料”提取,只需要经过身份验证即可。
“其他地方的退休人员‘零材料’本月才实行,而我们天水的早就已经在这样做了,退休人员只要拿身份证过来就可以销户、取钱。”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科科长胡卓亮说。
据胡卓亮介绍,为方便职工提取使用公积金,更好的享受公积金优惠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利用率。依照《公积金管理条例》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将个人公积金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提取要件,由原来的提供身份证、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银行贷款余额对账单等手续调整简化为:只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和《公积金个人贷款提前还款审批通知单》即可办理。
另外采访中记者获悉,为了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切实解决民营经济人员的住房问题,今年以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人员纳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范畴,让他们也可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所赋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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