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早安江苏》报道:9月12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按揭协议管理办法》,明确房地产开发单位销售商品房,应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协议书》,以保证符合条件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于普通住宅楼盘,开发单位不签订按揭协议,影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阻挠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中心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可以对单位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大家在买房过程中,如果遇到开发商拒贷公积金或者是以各种理由阻扰使用公积金的,可以拨打12329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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