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建省在住房公积金方面做出了一系列调整,以适应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和经济发展需求。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变化:


  1. 缴存基数调整:


  • 福州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了调整,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9961元,最低月缴存基数为1960元。
  • 泉州市的缴存基数上限为23214元,下限为1960元(市直、鲤城区等),以及1810元(安溪县、永春县等)。
  • 三明市的缴存基数上限为26039元,下限为1810元。
  • 南平市的缴存基数上限为22743元,下限为1810元(建阳区、延平区等),以及1660元(顺昌县、浦城县等)。
  • 龙岩市的缴存基数上限为25922元,下限为1960元(市本级、新罗区等),以及1810元(漳平市、永定区等)。

      2. 缴存比例调整:


      缴存比例范围为5%至12%,单位缴存比例与职工缴存比例相同。


      3. 月缴存额调整:


  • 福州市最高月缴存额为7190元,最低月缴存额为196元。
  • 泉州市最高月缴存额为5572元(上限标准),最低月缴存额为182元(下限标准)。
  • 三明市月缴存额上限为6250元,下限为182元。
  • 南平市月缴存额上限为5458元,下限为166元(顺昌县、浦城县等)。
  • 龙岩市最高月缴存额为6222元,最低月缴存额为166元(武平县、长汀县等)。

      4. 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


      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有效期五年,明确了缴存、提取、使用、资金管理、信息化、监督管理等内容。


      5. 房地产市场刺激措施:


      从2024年10月1日起,福建省将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从25%下调至15%,以促进房地产市场消费。


      对拥有1套住房并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20%。


      灵活就业人员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这些调整旨在降低购房者的负担,刺激房地产市场需求,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