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恩施州村干部住房公积金建制试点在来凤县三胡乡启动。该乡91名农村基层干部开始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成为全州村干部住房公积金首批试点对象,标志着全州村干部住房公积金建制工作实现“零”的突破。


  从今年1月起,四类人员


  可按照在乡工作年限分层次缴存公积金


  ▼


  1


  在职定补干部、计生专干


  2


  在职贫困户公益性岗位


  3


  在职劳务派遣人员


  4


  在职大学生村官


  至2018年12月31日,在乡、村、站所工作的这四类人员,均可享受此政策。


  缴 存 标 准


  任职不满5年,月缴存200元;


  任职超过5年不满10年,月缴存300元;


  任职超过10年不满20年,月缴存400元;


  任职超过20年,月缴存500元。


   月缴存金额单位和个人各负担50%;


   参缴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以每月定额缴纳的公积金除以24%(单位和个人各12%)的缴存比例反推,反推后由乡政府按年申报核定,年度内工资基数不作调整;


   这四类缴费人员自离职之日起,乡政府不再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


   因个人原因不愿缴纳的,由本人书面承诺放弃缴存权益,报乡政府备案,乡政府不再为其陪缴住房公积金。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试点的基础上,恩施州将把全州所有村干部纳入住房公积金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