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住建委网站发布开展住房公积金补贴托收协议重新签订工作的公告,具体如下: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温委发〔2015〕11号)精神,不再保留市房产管理局,其银行账户已经注销,职能划入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现经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分行批准,设立新的专用账户,之前与各单位及银行签订的住房公积金补贴托收协议现需要重新签订。


  为方便各单位住房补贴资金的缴存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补贴的提取和变更,请相关单位经办人于2016年8月12日之前携带单位介绍信到温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领取新的协议书,及时与市住建委签订托收协议,并于8月19日之前将协议书送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地址:温州市府东路561号6楼613室,联系人:徐岚、张知萌,联系电话:89987296、89987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