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或二套改善性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统一调整为20%
11月18日,长沙公积金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或者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20%,组合贷款同步调整。单身缴存职工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为新建商品房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含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异地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或者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为新建商品房的,可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省直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含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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