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这件事有重大改变!与你的房子有关!
为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方便群众办理业务,抚州市不动产登记局通过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实现了市本级、临川区、高新区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合并运行,实时更新共享。
为进一步便民利民,7月10日起开通市中心城区(含市本级、临川区、高新区,下同)国有土地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查询实行同城通办,统一查询,查询结果及查询证明同城共享,无需“多头跑”重复查询。
据了解,从7月10日起,不动产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就近选择到抚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抚州市不动产登记局临川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或抚州市不动产登记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所设立的不动产登记查询窗口,申请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需要带什么证件?怎样查询?
赶紧来看
开通不动产登记资料自助查询服务
自7月10日起,不动产权利人可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就近选择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区、临川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区、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区的自助查询终端,通过自动读取居民身份证信息,进行人脸识别、拍照,验证后可免费查询抚州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住房信息,并打印查询结果,用于办理个人购房、贷款、户口迁移、入学、低保、申购保障性住房、异地申请公积金贷款等。
自助查询须凭未消磁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为了维护良好的查询秩序,每人每周限自助查询二次。
(网络图)
不符合自助查询条件或需查询其他不动产登记资料(自助查询结果证明以外)的,要到各不动产登记大厅和不动产档案馆查询窗口办理。查询人应妥善保管纸质查询结果证明,并负有保密责任。因保管不当、信息泄露或不正当使用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此外,不动产登记机构仅对各不动产登记大厅和不动产档案馆查询窗口及自助查询终端所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负责。因不动产登记数据正在整理、融合之中,自助查询终端的查询结果仅为与查询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号码相匹配的不动产登记信息,不含居民身份证信息不全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人务必当场核对自助查询结果,如有异议,要持相关查询结果和必要材料至查询窗口提出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处理。
你了解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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