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及提取政策有调整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关于公主岭市划归长春市代管后相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及提取政策调整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及职工: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变更县级公主岭市代管关系的通知》要求,中心现就相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及提取政策作如下调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缴存职工在公主岭市购买自住住房,不再按照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同时办理相关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也不再需要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公主岭市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
特此通知。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2021年1月22日
来源: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吉林日报全媒体 编辑:吕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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