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黔南州第三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对我州部分公积金政策进行适当调整。


  会议现场 叶大霞 摄


  那具体调整了哪些呢?


  这次的公积金调整变动,


  与我们有关的,


  基本可以分为以下两点


  第一点: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具体分为贷款政策与提取政策,这应该也是大家最为关注的。(2020年7月1日执行)


  01


  贷款政策调整


  (一)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相应调整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首付比例。


  1.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二手房”,房龄低于10年(含)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房龄在10年以上20年(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2.首套住房贷款结清后,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二手房”,房龄低于10年(含)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房龄在10年以上20年(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3.购买房龄超过20年“二手房”的,仍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35万元,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30万元。


  02


  提取政策调整


  取消原政策中患有重大疾病可提取公积金、最低缴存标准职工因子女就读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缴费困难可提取公积金的规定。


  第二点:公积金银行贷款委托业务调整,增加龙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公积金贷款委托业务。


  这是个好消息,也就是说有更多银行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了。


  小编统计了一下,目前黔南州内已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业务的商业银行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匀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匀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分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匀分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分行、中国邮储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分行、长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都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


  来源:山水黔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