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沙洋办事处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自2月21日起,调整沙洋县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利率从0.35%和1.1%调整为1.5%。


  此次调整将更好的利惠于缴存职工,提高了职工公积金账户利息收益,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