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执行!宜昌公积金新政发布
●2022年度在此政策执行之前已办理过租房提取的缴存职工,可在2022年8月1日至12月31日补提,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提取上限。●符合条件的职工可每月通过“宜昌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或个人网厅申请办理租房提取,也可持所需材料(详见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缴存人无房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到中心各营业部柜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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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
12329
来源丨宜昌发布
通讯员丨肖长安
编辑丨好儿 编审丨翟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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