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7月23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消息称,广东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省21个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部接入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并上线运行,异地转移业务已全部通过该平台办理,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也就是说,今后在佛山交住房公积金,照样可以在老家买房了!


  近年来,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流动性日益增强,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大量增加。早在今年4月份,佛山就已经接入了该平台,今后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统一在平台上为跨省就业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平台”有何优点?


  一是更加方便职工在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近办理业务,避免职工在转入地和转出地往返奔波。


  二是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时间短,效率高。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申请后,通过平台与转出地公积金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和资金的转移,并尽快将转移的结果通知职工。


  三是规范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异地转移过程中的信息准确和资金安全,有利于连续计算职工公积金缴存年限,支持缴存职工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从而切实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转移接续办理方式


  办理流程:


  1.职工在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转入申请;


  2.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向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联系函;


  3.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联系函转出资金并通过该平台提供职工在当地缴存的信息;


  4.转入地收到资金及缴存信息后办结。


  所需材料:


  1.职工本人办理:持身份证、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住房公积金第一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申报。


  2.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持《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职工填写并签字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经办人身份证申报。


  在佛山,公积金除了买房,还有很多的用处,大家赶紧收藏起来!


  购房


  ① 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② 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


  ③ 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④ 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其他材料:


  1.除上述材料外,还必须提供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其余材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2.证明夫妻关系的,还需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


  3.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还需提供户口簿(需在同一本户口簿内)。


  办理无房提取


  在佛山没有房产的,也可以办理无房提取~


  所需资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三点)、《个


  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佛山市辖区内的无房产证明。


  提取金额及间隔规定:


  1.在我市无房产申报提取的,个人提取额度为:4320(12×30× 12个月);


  2.每次提取,个人明细余额不低于500元;


  3.每年度(当年7月至次年6月为一个提取年度)提取划账一次。


  租房


  用途:


  ① 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② 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办理申请手续所需材料:


  本人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租赁双方签订的租房协议、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当年度有效)。


  职工配偶同时申请的,还需提供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两人户口需在同一本户口簿上)


  提取金额及间隔规定:


  1.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按租金全额提取;


  2.租赁普通住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计提面积为144m2以下,租金单价为23元/平方米以下,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3.每次提取,个人明细余额不低于500元;


  4.每年提取划账一次。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职工建造自住住房的,包括翻建、大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装修、装潢,目前不能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四点)、《个人住房


  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土地证;


  3.规划许可证;


  4.结算发票;


  5.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用于大修自住房需提供,请关注第五点);


  6.抵押借款合同(用于偿还贷款本息需提供,如没有贷款不需提供)。


  提取金额规定:


  1.职工个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所占产权份额;


  2.每次提取,个人明细余额留足不低于500元;


  3.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未还清的,应先还清贷款逾期本息后,再申请提取。


  父母给儿女购房


  ①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②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③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提取


  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办理申请手续所需材料:


  本人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补助)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困难人群生活救助金领取证》或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救助证》,一年提取两次,不保留公积金账户余额。


  注:


  低保特困(边缘)提取仅限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对象和当地总工会认定的特困对象本人,其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没有或未登记在《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补助)金领取证》、《低保边缘困难人群生活救助金领取证》、《特困职工救助证》上的,不得提取。


  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大病提取”范围:


  职工本人、配偶或其直系亲属罹患癌症、白血病、尿毒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及器官移植等五种重大疾病的,在患病治疗期间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申请手续所需材料:


  本人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医保定点医院或县(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医院出具的治疗费用凭证(有效期一年),非职工本人患病提取的,还需提供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与患病者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以上家庭成员可每年提取两次,不保留余额。


  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存在以下几个情况的,可销户,并提取全部的公积金余额:


  ① 离、退休的;


  ② 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③ 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④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⑤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⑥ 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⑦ 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


  ⑧ 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办理地址:


  1、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座(人才大市场旁);


  2、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海管理部: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财联大厦四楼(南海体育馆旁边);


  3、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德管理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基一路14号(顺德公路局对面);


  4、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水管理部: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园林路14号(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后门斜对面);


  5、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明管理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中山路249号(中山广场楼盘正门口正对面)。


  资料:综合自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佛山发布等


【原标题:佛山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转移,还可以这么用!(附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