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13日获悉,即日起,佛山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全面实施网上申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各业务窗口停止现场受理。


  据了解,为方便职工办理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免去现场排队之苦,管理中心对APP及网站中无房提取申报功能进行了升级完善。符合申报条件的职工,在APP或网站申报无房提取时,无须再提交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佛山市辖区内的无房证明,也无须上传其他申报资料。


  今年3月,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我市租房提取和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的通知”。明确了自7月1日起公积金无房提取标准,即面积按公租房建造标准(建筑面积60平方米)确定个人为30平方米,每平方米按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标准(35元/月)的55%核定。也就是说,个人每年可提取额度最高为6930元(35元/平方米/月×55%×30平方米×12月)。


  按此计算,佛山个人无房提取的每年可提取额度较2017年上涨2610元。


  缴存职工可按照以下指引,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APP或网站申报办理:


  (1)网站办理


  (2)APP办理


  【撰文】华声宇 叶洁纯


  【图片】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 华声宇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佛山经济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