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2021年)


  一、受理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


  2、借款职工及所在单位在我市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及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超过月收入的50%;


  4、有符合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自筹资金支付的购房首期付款达到规定比例,开发商已就该项目商品房与贷款银行、公积金中心签有贷款合作协议;


  5、所购住房非独栋或联体别墅,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


  6、借款人夫妻未使用公积金贷款或首次公积金贷款已还清(次月10日后申请)。


  图文无关


  二、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中心窗口受理材料、录入信息、打印借款申请表,初审---受托银行审核贷款资料、签署《担保借款合同》和借据凭证及扣款授权书等、开立还贷存折(卡)、打印并审核个人信用报告等---银行将《担保借款合同》及担保手续送交中心---中心审批贷款、划拨资金---银行放款并通知借款人领取借款合同。(借款人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签约,有其他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的也需夫妻到场签约)


  三、申请材料: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业务大厅9:00-12:00,12:50-17:00;收费标准:无 咨询电话:12329,


  办公地址:


  市区 南湖路市职教中心斜对面(105、107、117、128路公交车)。 投诉电话:3132116


  怀远县管理部 地址:禹王路农行一楼 电话:8012255


  五河县管理部 地址:国防路农行一楼 电话:5020278


  固镇县管理部 地址:迎宾大道人社局西300米 电话:6090000


  注:本告知单内容解释权归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遇政策调整,按新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