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提示


  根据2024年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市存量公积金贷款(指在2024年5月18日前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将下调。


  2024年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根据规定,2024年5月18日前已经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利率,即:首套住房:5年以下(含5年)贷款利率为2.35%,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2.85%;二套住房:5年以下(含5年)贷款利率为2.775%,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3.325%。


  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5年1月1日起统一批量下调存量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职工无需申请。另:由于机关、企事业单位2025年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调整变动,请贷款职工关注本人月缴存额和月还款额增减变化,办理按月对冲偿还贷款的,如月缴存额降低不足以偿还贷款应及时补足,以免出现逾期还款,影响个人信用。我市缴存职工可通过“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对个人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月2日


  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表


  (2024年5月18日)


  单位:年利率%


  记者|苏涛


  编辑|吴云月


  审核|王雨薇


  监制|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