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


  记者从2022年萍乡市住房公积金


  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为保证住房公积金健康持续发展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我市当前房地产市场


  和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状况,


  对2022年公积金业务政策


  进行了四个方面的调整


  根据当前萍乡经济发展及市区租房价格水平,为减轻职工租房压力,提高生活水平,将支付房租提取金额由600元/月提高至1000元/月。


  为全力推进湘赣边区域合作,坚持让利于民,加快实施萍乡与长沙、株洲、吉安、宜春等地的公积金互认互贷政策,全面推进全省公积金政策的一体化,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为更好满足市民住房需求,让更多群众享受到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带来的福利,将职工购建第一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由现有的55万元提高至60万元;购建第二套自住住房时,首付款比例由现有的40%降低至30%。


  为让更多职工享受首套房贷款优惠利率,对于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农村宅基地,不纳入贷款申请人家庭房屋套数的认定,切实减轻购房人经济负担。


  值得一提的是,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房屋装修一直是市民十分关心的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住房公积金条例》,房屋装修没有纳入贷款范围,但住房大修可以申请贷款。大修自住住房是指由本市房屋鉴定部门鉴定级别为D级的,需要拆换该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要全部拆除的房屋,与装修住房是有区别的。


  一年来全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23.5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2.14%。目前,公积金余额71.36亿元。全市共提取住房公积金11.93亿元。全市共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3039户,放贷金额10.09亿元,完成年计划的84.09%,贷款余额为70.76亿元。1-12月份全市共回收住房公积金贷款6.18亿元,全市逾期贷款32.97万元。全市实现增值收益10547万元。


  通过“跨省通办”可以办理什么业务?


  目前,我们通过“跨省通办”可以办理以下八项业务:


  1.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


  2.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4.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5.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个人信息变更;


  6.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7.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


  8.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哪几种情形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按照《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办法》,职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出境定居的;


  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5.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


  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在公积金贷款存续期间,如果贷款人婚姻关系解除,可以变更借款人吗?


  不可以。按照国家住房公积金政策,借款人是不能更改的。如果借款人双方已离婚且该房屋所有权权利已转移给对方的,借款人双方可携带身份、户口本、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房屋归属材料等原件至窗口申请变更贷款还款人,将贷款的还款账户变更成房屋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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