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记者在满洲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看到,前来咨询办理公积金业务的市民络绎不绝,工作人员忙碌地办理着公积金业务,同时也向公积金用户讲解着即将发生变化的相关政策。


  据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范志刚介绍:“随着我市住房公积金的持续发展,越来越多的市民关注并加入到公积金业务办理的队伍中,公积金使用效率不断提高。而这次政策调整相信也会引起很多市民的关注,调整幅度相对而言较大,涉及内容也相对较多,所以说希望通过媒体让市民提前知晓,以便有更充足的时间做好准备。”


  记者了解到,住房公积金政策历来备受购房者关注,此次调整公积金政策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及住建部《关于湖南、广西、江西住房公积金行业“放管服”改革情况的通报》(建金服函[2018]49号)中“严禁随意扩大住房公积金用途,取消装修提取和装修贷款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政策”、自治区住建厅《关于调整包头等四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政策保证住房公积金平稳运行的通知》(内建金函[2018]1249号)文件要求,结合满洲里市实际,为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性、互助性、长期性作用,经满洲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作以下调整:


  一是取消家庭直系亲属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


  二是取消与所购住房同时购买的车库纳入公积金提取和贷款额度的范围;


  三是取消新购置住房装修提取和贷款业务;


  四是取消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政策和困难家庭子女上大学提取公积金政策;


  五是提高单方缴存公积金贷款额度,即每个家庭借款人及配偶均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中只有一方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由35万元提高到40万元。


  以上政策调整于2019年2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