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起,我市将实施《白山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相关内容。


  “商转公”,具体受理范围有哪些?哪些人可以享受政策?具体额度应如何计算?小编梳理了大家最关心的十二项内容↓↓


  一、什么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是指已办理商业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将符合转贷条件的商业贷款本金余额转成公积金贷款。


  二、《白山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从什么时候开始施行的?


  《白山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于2023年7月10日施行。


  三、商转公贷款对申请人范围是否有要求?


   有要求,商转公贷款申请人须为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与其配偶。


  四、白山市关于商转公贷款对房屋类型有什么要求?


  要求是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并已取得完税凭证的现房。


  五、申请商转公贷款,对贷款额度是否有限制?


   贷款限额按照《白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执行,市本级双缴存职工贷款限额不超过70万元,抚松县不超过50万元,其他县区不超过40万元。市本级单缴存职工贷款限额不超过45万元,各县区不超过30万元。同时,商转公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本金余额。


  六、商转公贷款期限如何规定?


  商转公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长期限扣除商业贷款已还期限。


  七、商转公贷款利率怎么执行?


   办理商转公贷款后,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和调整。现行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八、采用顺位抵押办理方式的,还款时有贷款差额要注意什么问题?


   因申请至放款有间隔时间或申请公积金额度低于原商贷时,存在一定的差额。当公积金贷款金额少于商贷结清余额时,由借款人自行补足差额。


  九、原贷款为公积金加商业组合,现公积金贷款部分还清后,是否可以把原商业贷款这部分转为公积金贷款?


不可以,同一套房子不能使用两次公积金贷款。

  十、原商业贷款余额较多,是否可以转出部分贷款办理为组合贷款?


  


   不可以,因原贷款商业银行及公积金中心均不能注销部分抵押,以及会存在先放款后抵押或先撤销抵押再重抵环节,按照资金风险相关规定不允许贷款发放时未设定抵押权,出现抵押物悬空状态。


  十一、异地缴存职工在白山市辖区内有商业贷款的,是否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


   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具体受理参照《白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十二、目前有哪些银行开通了商转公贷款业务?


  现阶段已开通了工商银行商转公贷款业务,陆续会开通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吉林银行。


  商转公贷款业务咨询电话:0439-3229239


  来源:白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任编辑:矣玲玲


  编辑: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