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变化详情:


  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为落实国家政策,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我市公积金缴存政策优化调整如下:


  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缴存年限由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延长到缴存人延迟后的法定退休年龄,即:男不超过63周岁、女不超过58周岁。


  END


  本文来源: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