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住房公积金管理再出新政 购房职工可异地贷款
据《固原日报》消息 3月23日,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固原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固原市购买个人自住住房和在固原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异地购房的职工,均可申请异地贷款。
实施细则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固原市购买自住住房的,符合固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可持缴存地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向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同样,在固原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异地购房的,可向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在购房地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记者 魏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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