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


  2024年12月28日起,


  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异地转移、


  贷款发放和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等业务;


  暂停线上服务渠道办理


  (含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等渠道)。


  2025年1月2日起,


  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和线上服务渠道


  恢复业务办理。


  根据年终结算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4年12月28日起,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异地转移、贷款发放和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等业务;暂停线上服务渠道(含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等渠道)办理。


  二、2025年1月2日起,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和线上服务渠道恢复业务办理。


  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25日


  来源:濮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