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安徽人要涨工资了!


  安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11月1日下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安徽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事项。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自2018年1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划重点!


  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四个档次分别调整至:1550元、1380元、1280元、118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分别为:18元、16元、15元、14元。


  各地标准还有不同,看下面↓


  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


  档次


  月最低


  工资标准(元/月)


  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元/小时)


  执 行 地 区


  一


  1550


  18


  合肥市区,铜陵市区


  二


  1380


  16


  淮北市区,蚌埠市区,淮南市区,滁州市区,六安市区,马鞍山市区,芜湖市区,宣城市区,广德县,凤台县、寿县、毛集实验区,枞阳县


  三


  1280


  15


  亳州市区,宿州市区,阜阳市区,池州市区、九华山风景区,安庆市区,黄山市屯溪区、黄山风景区,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天长市、明光市、全椒县、来安县、凤阳县、定远县,霍邱县、金寨县、霍山县、舒城县、叶集区,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郎溪县、宁国市、泾县、绩溪县、旌德县


  四


  1180


  14


  濉溪县,蒙城县、涡阳县、利辛县,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颍上县、界首市、临泉县、阜南县、太和县,含山县、和县、当涂县,无为县,青阳县、石台县、东至县,桐城市、怀宁县、潜山市、太湖县、宿松县、望江县、岳西县,黄山市徽州区、黄山区、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


  这是安徽省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以来,


  第13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在此前网上流传的各省最低工资标准中,


  我省最低工资标准


  一直保持在2015年执行的1520元。


  而昨天公布的新标准中,


  最低工资标准的最高档也只有1550元,


  让很多人不解:


  不就“涨”了30块钱吗!能干啥?


  针对此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中老百姓关心的问题,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


  对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采访。


  提问


  安徽省为何时隔3年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对于为何时隔3年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解释称,我省上次调整时间是2015年11月,政策依据是原劳动保障部的《最低工资规定》。


  此次调整的政策依据是2017年2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272号),最低工资标准每两至3年至少调整一次。


  提问


  好像只调整了30元?是不是感觉少了点


  对于此次调整幅度问题,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单从数字上来看,此次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只有30元,实际上这个工资标准是剔除了个人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的。”


  他表示,2015年的标准中,各档均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按照《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此次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中剔除了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增加了最低工资标准的“含金量”。


  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中,北京、上海、安徽不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其他省份的最低工资标准均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如果按全国普遍发布口径(即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部分),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四个档次分别达到1907元、1737元、1637元、1537元。最高档暂排全国第8位、中部省份第1位。


  提问


  听说还有一些工资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省人社厅有关人士还解释说,按照《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项目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伙食、交通、通讯、培训、住房补贴;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一次性奖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


  提问


  最低工资标准有什么支付条件吗?


  对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条件,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说:“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条件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其中,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在国家和省规定的年休假、产假、计划生育手术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假期内休假,以及在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视为提供正常劳动。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者投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谭全武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吴碧琦


  很多人可能觉得


  就涨了这么一点,


  好像也不痛不痒的有木有~


  但是据@工人日报,最低工资标准会影响到……


  最低工资标准


  影响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多个方面


  最低工资标准出炉后,有关部门会再考虑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社会救济金和失业保险金标准、就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等,并对此进行必要的调整。(工人日报)


  影响住房公积金缴存


  你知道吗?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有关。不少地方对于住房公积金有“控高保低”的相关规定,如果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影响失业保险金的缴纳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去年9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提出,各省要在确保基金可持续前提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适当提高失业保障水平,分步实施,循序渐进,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这意味着最低工资标准一旦提高,失业保险金的缴纳额度也会发生相应变化。


  影响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这意味着最低工资的变化,也会影响到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影响试用期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发生变化,对试用期的职工来说,最低标准来啦!


  emmm,


  面对此次的最低工资“上涨”,


  对你有没有影响?


  ↓评论区留给你,大家说说看吧


  综合:新安晚报、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