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昌公积金商贷委托提取新增建设银行)


  南昌新闻网讯 自11月1日起,南昌公积金职工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可办理委托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记者昨日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了解到,为给更多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供方便,管理中心积极推进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在原有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江西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8家商贷委托提取合作银行基础之上,新增了建设银行。


  目前,在上述9家银行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仅限南昌市)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均可到管理中心市城区及各县区办事处提取业务柜台签订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委托按年提取协议。


  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有效的借款合同编号或贷款账号是管理中心获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数据的唯一标识。如借款合同中无有效合同编号或贷款账号的,需要先向贷款银行查询后,再至管理中心申请签订商贷委托按年提取协议。


  需要注意的是,商贷借款人要先到管理中心签订授权委托书后,才可以签订商贷委托提取协议。授权书不可委托代签,如公积金提取申请人非商贷借款人,无权签订该授权书。对于新发放商业贷款的职工,由于贷款发放当月管理中心无法获取商贷数据,建议至少在还款一个月后再至管理中心签订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委托按年提取协议。(记者 尹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