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但总有一些人爱动些“歪脑筋”


  自作聪明


  心存侥幸


  以为能瞒天过海


  殊不知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近日,中宁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人提供虚假手续骗取住房公积金”。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今年1月,互不相识的刘某某与田某因急需用钱,都动起了以非法手段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歪心思”!刘某某通过朋友董某某介绍认识了“黑中介”刘某彩、刘某宜。巧合的是,田某也通过小广告认识了刘某彩、刘某宜俩姐妹。


  可笑的是,刘某彩、刘某宜俩姐妹竟突发奇想,不仅伪造了一份假的房贷合同,更伪造了一张假的结婚证,把刘某某与田某撮合成一对“假夫妻”,企图通过假的手续骗取住房公积金。


  当4人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顺利提取住房公积金,拿着一堆假手续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大厅窗口办理提取业务时,被工作人员一眼识破。


  经查,田某、刘某芳、董某某、刘某彩、刘某宜对其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以上5名违法行为人均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骗取公积金是个什么行为?


  骗提公积金,主要是通过利用虚假证明材料(包括假购房合同、假发票、假房产证、假借款合同、假结婚证、假户口本)等,违法违规套取公积金的行为。


  骗取公积金的法律后果


  相关法律链接


  骗取公积金即违法


  其实无论是“帮助”人套取公积金的,还是想要用一些办法“套出”自己的公积金都是违法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骗取公积金的行为中可能会出现开具假的公文、证明,材料等,无论是伪造者还是使用者都会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罚,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