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职工支付房租 没有发票也能提取公积金
多彩贵州网讯近日,《铜仁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实施细则》印发实施,该市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放宽,无需发票、税票等资料。
此前,铜仁市职工办理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不仅需要审核房租是否超出职工收入一定比例,还需税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发票等资料,而现实中职工租房往往没有开具正规税务发票,这给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造成一定门槛。
铜仁市公积金中心报请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出台了《铜仁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实施细则》,放宽了提取条件,简化了手续。
《细则》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凭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身份证、婚姻证明、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等资料,每年可提取一次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不再需要提供发票、税票等资料。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每月提取不得高于1500元,每月房租低于1500元的按实际租住金额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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