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称在天长市买房无法使用省直公积金贷款 官方给予解释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有网友在安徽省人民政府官网“省长信箱”留言称,在天长市买房无法使用安徽省省直公积金贷款。滁州市天长市信访局网络中心给予回复。具体如下:
来信内容:本人在合肥市参加工作,单位帮我缴纳了安徽省省直公积金满一年,近期,在安徽省天长市购买首套住房过程中被告知,在天长市买房无法使用安徽省省直公积金贷款,现在想了解为什么省直公积金在安徽省内无法使用,麻烦领导给予解释,谢谢!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信访局网络中心回复内容: 您的来信事项收悉,现回复如下:鉴于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已超过三级预警线且住房公积金持续数月资金净流量为负数,为有效应对资金流动性风险,根据滁州市《关于加强流动性管理实施风险预警机制的预案》(滁金管委〔2017〕4号)精神,经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启动三级预警,暂停受理异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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