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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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高校毕业生


  灵活就业养老和医疗


  保险补贴政策指南


  一、申报条件


  1.补贴范围:毕业年度(毕业生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和离校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以内,以毕业证时间为准)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登记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经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和财政部门审核,给予一定数额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


  2.补贴标准:按照实际缴费金额的60%给予补贴,其余部分由本人承担。补贴享受期限为30个月。


  二、申报资料


  (一)《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保险补贴申请认定表》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非我市户籍的申请人额外提供居住证原件;


  (三)本人领取补贴银行卡;


  (四)未毕业申请人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毕业申请人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可通过“沈阳业市”舒心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syhrsa.org.cn/)或到户籍(居住证)所在地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四、申报时间及工作时限


  申报时间:全年工作日


  工作时限:每季度发放一次


  五、联系方式


  和平区 024-31912281沈河区024-24864592


  铁西区024-25711252皇姑区024-86264370


  大东区 024-88504833浑南区 024-23844089


  于洪区024-85831307苏家屯区024-89121280


  沈北新区024-22902500辽中区 024-87821329


  法库县 024-87125305康平县024-87338066


  新民市024-87501902经济技术开发区024-64689589


  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24-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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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高校毕业生首次


  购房补贴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范围对象:


  (一)在沈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硕士、博士)毕业生,在沈首次购房(2017年1月1日后购房),申请时毕业年限、首次购房时间均不超过五年,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二)国内知名高校定向选调的选调生,在沈首次购房(2017年1月1日后购房),申请时毕业年限、首次购房时间均不超过五年,可享受相应层次一次性购房补贴。


  补贴标准:


  本科毕业生2万元,研究生中硕士毕业生4万元、博士毕业生7万元。


  二、申报资料


  1.《沈阳市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港澳台居民通行证、外籍留学生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在沈企业或事业单位连续缴纳的六个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和缴费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的,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5.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应及时申请购房补贴,逾期不予补发。毕业五年内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购房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申报期限为毕业证书发放五年内,申报期不足一年的,可延期至《不动产权证书》下发后一年内提交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毕业五年内未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购房时间以网签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17年1月1日后签订),申报期限为房屋《不动产权证》下发后一年内提交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以网签合同签订时间为购房时间的申请者,还需提供网签合同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申报→审核→复核→拨付资金


  四、申报时间及工作时限


  自申报之日起60个工作日。


  五、相应表格下载网址:


  沈阳市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


  六、受理部门及地址:


  高校毕业生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所在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缴纳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养老保险参保分局划分;其他养老保险类型按参保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划分)。


  七、联系方式


  和平区人社局 31096628沈河区人社局 24855507


  铁西区人社局 25711165大东区人社局 88504833


  皇姑区人社局 86264370浑南新区人社局 23844089


  于洪区人社局 85831307苏家屯区人社局 89121280


  沈北新区人社局 82840221辽中区人社局 87821329


  新民市人社局 27602300康平县人社局87342822


  法库县人社局 87125305经济开发区人社局 64689589


  注:以上内容以官网:http://rsj.shenyang.gov.cn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