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


  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的,次月可申请改善性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本政策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特此通知。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


  最高额度政策的通知


  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进一步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现就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


  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70万元;


  二、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


  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


  三、本通知从2023年6月1日起执行,以购房网签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为认定标准。有效期两年。


  原《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的通知》(房金委〔2022〕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


  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


  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


  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现就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在我市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


  本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实施细则》


  2.《委托书》


  3.《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