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


  根据国务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为规范填报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现将使用住房公积金购、建房的贷款执行利率情况通告如下:


  一、五年以下(含五年)的:首套房利率为2.75%,二套房利率为3.025%;


  二、五年以上:首套房利率3.25%,二套房利率3.575%;


  三、缴存职工个人或家庭第二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建房的均执行二套房贷款利率。


  由于我州住房公积金公众号个人贷款查询模块中只体现首套房贷款基准利率,故不能做填报依据。若有填报需要的,请到州公积金中心或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查询打印相关贷款信息表。


  特此通告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