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为使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我局起草了《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财政补贴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如皋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皋政发〔2020〕40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30日,欢迎广大群众、社会各界人士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并反馈我局。
单位地址: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A210
联系人:冒红薇
联系电话:0513-87283096
电子邮箱:513330760@qq.com
附件: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财政补贴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3日
附件:
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财政补贴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镇(区、街道),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稳步提高保障待遇,使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拟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财政补贴标准。
原来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缴费档次为1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2400、3000元、4000元和5000元8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低保对象等扶贫特困人员。对应档次缴费的补贴标准分别为30元、70元、70元、80元、90元、100元、120元、150元。
现拟取消原900元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最低缴费档次提高到1200元/年/人。同时,为引导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纳居民养老保险,对财政补贴标准除100元的缴费档次外,其他缴费档次的财政补贴在原基础上,调整为按缴费的8%取整进行补贴。即:年缴费档次为100元、1200元、1800元、2400、3000元、4000元和5000元7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低保对象等扶贫特困人员。对应档次缴费的补贴标准分别为30元、100元、150元、200元、240元、320元、400元。
新的缴费和财政补贴标准自2022年1月起实施。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3日
来源|如皋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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