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消息,小李查询发现,自己有两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也担心如果不处理,对自己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有影响。到底有没有影响呢?下面我们就来解答一下小李的疑问。


  01


  该怎么处理?


  按照国家及我市规定,一个职工只能有一个公积金个人账户,原有多个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应申请办理合并手续。那么应该怎么办理账户合并手续呢?


  情况一


  职工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且至少有一个个人账户在单位账户下继续缴存。办理前,职工多个个人账户已调入同一单位账户下。


  属于此种情况的合并方式: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及合并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合并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一联到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分中心)办理。


  情况二


  职工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均已调出原单位且尚未调入新单位的。


  属于此种情况的合并方式: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一联到办事处(分中心)办理。若职工能够提供从原单位调出时留存的《调出凭证》、与原调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任意一项材料的,不再需要原调出单位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温馨提示: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职工可通过“重庆社保”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在原调出单位的社保缴存情况,办事处(分中心)根据查询的社保缴存信息填写《职工社保缴存记录调查证明》,由职工本人、办事处(分中心)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办事处(分中心)业务专用章后,可作为多账户职工合并证明资料。


  02


  可以不办理合并吗?


  职工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如果不及时办理账户合并手续,会影响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


  (重庆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