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单位不给缴纳社保合法吗
市民秦女士致电党报热线:单位以试用期为由,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这合法吗?
党报热线回复:记者咨询市人力社保局后得知,企业在试用期期间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据介绍,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除了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不需缴费外,其它三个险种,单位和个人按相关比例共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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