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24年社保公积金缴存基数
目录
一、2024年社保缴费新基数
1.吉林省: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2.四川成都:2024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3.内蒙古呼和浩特:2024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二、2024年公积金缴存新基数
1.福建厦门: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2.福建福州: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3.海南省: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
4.天津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5.贵州贵安新区:2024—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
6.宁夏银川: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
7.山西太原: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8.青海西宁: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9.内蒙古呼和浩特: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
01
2024年社保缴费新基数
1.吉林省
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布 2023年度社会保险全口径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下限为月平均工资60%计算为4307.1元;
上限为月平均工资300%计算为21535.5元。
2.成都市
成都市医保局、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2024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1.缴费基数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下限:4511元/月
上限:22555元/月
2.执行时间
2024年7月起执行。
3.呼和浩特市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了2024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基数。
1.缴费基数
全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基数:
上限为24315元(300%);
下限为6484元(80%)或4863元(60%)。
2.执行日期
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3.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应将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单位盖章的缴费工资申报资料妥善保管,存档备查。用人单位应按照主管税务机关有关要求提交《单位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承诺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等适用)。
02
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新基数
1.厦门市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
1.缴存基数
上限:30770元;
下限:2030元
2.缴存比例
5%—12%。
3.执行时间
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2.福州市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
1.缴存基数
上限确定为29961元。
下限按照福建省人社部门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1960元执行。
2.缴存比例
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3.月缴存额
2024年度单位在福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上限为7190元,下限为196元。
3.海南省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的通告》。
1.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
2.执行时间
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4.天津市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通知》中明确:
1.缴存基数
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下限:2320元;
上限:27525元。
2.缴存比例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各11%或各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其他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5%—12%间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单位与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5.贵州贵安新区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2024—2025年度贵阳贵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执行标准。
1.缴存基数
上限为24966元,月缴存额上限为5992元。
下限为189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190元。
2.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比例最低均不得低于5%,最高均不得高于12%。
6.银川市
7月1日,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通知》中明确:
1.缴存基数
2024年度银川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
上限:31662元,月缴存额上限为7598元;
下限:不低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均为205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06元。
2.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执行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高于12%。
3.执行时间
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7.太原市
山西省太原市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
1.缴存基数
按照太原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3年太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08110元计算,本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27027元;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本年度缴存基数下限为1980元。
2.缴存比例
企业单位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可为5%,最高不得超过12%。
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按原标准执行。
8.西宁市
2024年度西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从7月1日开始。
《通知》中明确:
1.缴存基数
上限:30308元;
下限:不得低于西宁地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80元。
2.缴存比例
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
3.调整时间
2024年7月1日—2024年8月31日。选择8月份进行基数调整的单位需对7月缴存公积金按新基数进行补缴。
9.呼和浩特市
呼和浩特发布《关于调整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
1.缴存比例
2024住房公积金年度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为各5%—12%(取整数值)。
2.缴存基数
上限不得高于29085元。
下限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呼和浩特市四区、和林格尔县1980元;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清水河县、武川县1910元。
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参照执行。
3.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务经理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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