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表示:10月16日起,昆明各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可以在线上提取2017年度的物业费啦!


  哪些情况可以提取?每次可以提取多少钱?如何提取?一起来了解——


  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物业费,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缴存职工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


  ②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③个人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缴存职工每人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不超过2500元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物管费


  需要注意的是


  账户余额不足2500元的,须预留100元后方可申请提取。当年提取额度不累计入下一年度计算。


网上业务大厅

  ①进入中心门户网站(http://zfgjj.km.gov.cn),点击首页右下角“网上业务大厅”;


  ②在“个人用户登录”下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公积金密码、验证码后登录;


  ③点击“业务办理”菜单,点击“物业费提取”选项;


  ④输入个人公积金密码和短信验证码,输入提取金额,点击“提交”。


微信公众号

  ①进入“昆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菜单并点击“业务提取”;


  ②点击“物业费提取”选项,输入提取金额后点下一步;


  ③输入个人公积金密码和短信验证码,点击“提取”。


手机APP

  ①进入“昆明公积金”手机APP,点击“业务办理”菜单并点击“物业费提取”;


  ②输入手机号码、公积金密码、验证码后登录后输入提取金额;


  ③点击“下一步”操作完成。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原文如下——


  各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为进一步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43号)、云南省住建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允许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的通知》(云建金〔2015〕519号)精神,贯彻落实云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建金〔2017〕369号)要求,回应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关切。经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17年度继续执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政策,现就有关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提取条件


  (一)缴存职工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


  (二)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


  (三)个人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二、提取金额


  缴存职工每人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不超过2500元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物管费(账户余额不足2500元的,须预留100元后方可申请提取)。当年提取额度不累计入下一年度计算。


  三、执行时间


  自2017年10月16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


  四、办理方式


  除铁路分中心所辖单位职工外,2017年度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业务办理方式为线上自助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见附件)。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昆明发布整理编辑来源:云报客户端


  编辑:韩小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