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个人养老金政策 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赵春华报道)3月20日,新疆首场个人养老金制度“进校园”宣传推介发布会在新疆医科大学举行,标志着个人养老金制度在我区全面推进实施。什么是个人养老金制度?如何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近日,记者就公众关心的问题,采访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对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明确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同年11月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公布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地区)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169号),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全国36个城市(地区)先行实施,其中,乌鲁木齐市为自治区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2024年12月,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部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完善了相关政策,报经国务院同意,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87号),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
一、什么是个人养老金制度?
2021年12月1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了《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并于2022年4月11日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其中明确,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协调发展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
二、关于个人养老金制度覆盖范围
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需要注意的是,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个人,不能再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也不能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三、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有什么好处?
一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在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份积累,退休后再多一份收入;三是可以帮助个人理性规划养老资金。
四、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
(一)个人养老金账户开立
参加个人养老金,需要开立两个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首先,参保人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商业银行及其他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等多个渠道,在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登记和管理个人身份信息,并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关联,记录个人养老金缴费、投资、领取、抵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信息,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其次,在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缴费、购买产品、归集收益、领取个人养老金等。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实行封闭运行,其权益归参加人所有,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支取。
需要说明的是,两个账户有顺序,必须先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拿到“入场券”,再开立资金账户。这两个账户是个人养老金制度内的账户,不同于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个人账户。且都是唯一的,并互相对应。其中,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可以一次性开立这两个账户。
(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变更
为满足参加人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的需要,每年可以变更两次资金账户开户银行。参加人员要求变更开户行的,需先向原开户银行申请,将原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变更为“转移”状态,并经人社部个人养老金信息平台审核通过后,可以选择其他商业银行开立新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同时应将原账户中的资金转移至新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已购买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待赎回后再转移),全部转移后注销原资金账户。账户转移申请实时生效,参加人在原开户行申请“转移”成功后,即可至新账户银行开立新的资金账户。
(三)个人养老金账户查询
1.账户查询渠道。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商业银行等多种渠道查询个人养老金账户及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账号。
2.账户余额查询渠道。目前,参加人办理个人养老金缴费并开展投资后,可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属商业银行的柜面、手机APP等渠道,查询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余额。
五、关于个人养老金缴费
(一)个人养老金的缴费限额
按照应实现的补充养老功能的定位和目标,目前个人养老金每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超过限额不能缴存。后续国家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
(二)个人养老金缴费方式
参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负担能力,灵活缴纳个人养老金。参加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全程参加还是部分年度参加,目前只要不超过年度缴费上限12000元/年;参加人可以自主决定缴多少,本年度内既可以一次性缴纳也可以分次缴纳。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三)个人养老金缴费渠道
为方便参加人,个人养老金支持多元化缴费方式,参加人可以使用现金、手机银行或个人网银等渠道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缴费。
六、关于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
个人养老金可以购买的金融产品采取名单式管理,在现有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国债等金融产品。除此之外,国家还将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录,推动更多养老理财产品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
具体金融产品由金融监管部门确定,并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以及金融行业平台同日发布和更新。参加人可以根据偏好选择购买名单中的金融产品。
需要说明的是,个人养老金采取市场化运营,存在投资风险并由参加人本人承担,参加人需谨慎选择个人养老金产品。
七、关于领取个人养老金
(一)领取情形
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参加人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可以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具体办法另行制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除达到国家规定的情况外,不得提前支取。
(二)领取渠道
参加人达到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可以根据需要,赎回相应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通过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提出领取申请,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由开户银行将个人养老金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三)领取方式
参加人员可以选择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提出变更领取方式,商业银行应当受理。
(四)特殊情况
参加人死亡后,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如因身故等原因社保卡被注销的,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将资金账户内资金转移至参加人本人或继承人指定的其他银行账户。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