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关于2020年鞍山市工程、农业、经济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高新区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2020〕12号)和《辽宁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根据全省的统一要求和我市职称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鞍山市工程系列、农业系列、经济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在鞍山市从事工程、农业、经济等专业技术工作,并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并在鞍山市缴纳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户籍、身份、档案等限制,只要符合条件,均可申报相应专业参加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二、现将2020年职称评审通知及要求以附件的形式发给大家,过期不予受理。
报送部门:高新区人社办201室 联系人:赵志强 联系电话:5223383
来源: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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