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县:开通社会资助缴费,提高养老待遇水平
为进一步增加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积累,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赣县区社保中心积极宣传、鼓励个人资助,切实提高城居保退休人员待遇水平。
赣县区社保中心积极贯彻落实《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文件精神,通过开通社会资助(个人资助)政策,在享受待遇前可按个人资助的形式提高个人账户积累额,资助资金记入个人账户储存额,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多缴多得,从而实现享受待遇后养老金水平的明显提升,是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政策性福利,也是让广大城乡居民得实惠的重大利好政策。群众“早参保、多缴多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也进一步得到了提升。
据统计,赣县区社保中心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会资助政策以来,2023年个人资助总金额达26.4万元,在全市排在第一位,共办理社会资助6人,人均资助缴费4.4万元,2023年城乡居民人均月养老金可达到189.37元。下一步,赣县区社保中心将继续加大社会资助政策宣传力度,根据不同参保受众群体特点,持续开展丰富的政策宣传工作,让更多群众享受到社会资助政策带来的福利,更加有获得感和幸福感。(徐桥生 刘可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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