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出炉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张瞧
3月16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河南省人社厅获悉,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省人社厅近日下发《关于公布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将2020年河南各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予以公布,该标准自2020年7月1日(含)起执行。
根据《关于公布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可结合实际确定当地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报省厅备案后生效。在当地确定的社会保障费用标准生效前,按本通知公布的最低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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